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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12月24日電 據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消息,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近日,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原廣東省國稅局局長李永恆提起公訴。
  檢方指控,其利用職務之便,為請托人謀取利益,並索取、非法收受賄賂款共計人民幣9421278元、港幣65萬元。
  相關資料顯示,2013年12月14日,廣東省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李永恆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廣東省紀委今年6月9日進一步通報稱,經查,李永恆在任深圳市國家稅務局局長和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數額巨大。
  9月5日,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正義廣東”發佈消息稱:日前,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廣東省國稅局原局長李永恆(正廳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已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  (原標題:原廣東省國稅局長李永恆被公訴 涉嫌受賄近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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