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 記者 阮占江 通訊員 胡瀟
  近日,湖南省資陽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假冒註冊商標案,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生產、銷售假冒口味王檳榔,銷售金額達100多萬元。
  從2012年6月至2013年10月,李某和同伙在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湖南口味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許可的情況下,就使用與其相同的註冊商標,在沅江市生產假冒的口味王檳榔。李某等人一般都是在購進假冒檳榔包裝袋和檳榔原料後,組織人員進行加工生產,最後將生產的假冒檳榔銷售至海南等地,銷售金額達100多萬元。案發後,李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經過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主審法官宣佈將擇日對該案進行宣判。  (原標題:法制網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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